專利使用的風險有哪些 專利使用的風險盤點
2022-09-22 17:47:21 閱讀(228)
不少企業都會購買別人的專利來使用,生產而獲得更大的經濟價值。但就算是專利,在使用的過程中企業也存在很多的風險,預定到的利益并不一定是能夠完全得到的下面小編就給大家來詳細介紹一下專利使用的風險有哪些 專利使用的風險盤點這一塊的相關內容,希望能幫助到大家。
專利使用的風險有哪些
在專利的實施過程中,涉及到專利權人和被許可人,專利權人在合同的許可期限、許可對象、許可方式、許可地域、許可費用以及濫用專利權等問題上可能存在風險;如果是被許可人在專利實施過程中,可能存在專利權的穩定性,專利技術實現的可能性,專利技術的可替代性,被許可人消化專利技術時間長短,專利技術發展的周期長短等存在的風險。
專利侵權的法律風險
專利侵權風險是專利法律風險中較為嚴重的一種。根據《專利法》的規定,專利侵權的構成要件有:一是有被侵權的有效專利存在;二是未經專利權人的許可;三是侵權行為以生產經營為目的;四是行為不屬于法律另有規定的情形。下面列舉幾種在實踐中常見的專利侵權行為:
(1)制造他人專利產品的行為。《專利法》對專利產品的制造行為的保護是絕對的,不論制造者在主觀上是否知道屬于他人的專利產品,只要在客觀上制造了專利產品就構成專利侵權;
(2)使用專利侵權產品的行為。如果使用者在主觀上不知道他所使用的產品是侵權產品,則不承擔侵權賠償責任。值得注意的是,該行為只適用于發明專利和實用新型專利,在任何情況下,使用外觀設計專利侵權產品的行為均不構成侵權;
(3)銷售專利侵權產品的行為。如果銷售者在主觀上不知道該產品是侵權產品而銷售,則不承擔侵權賠償責任;
(4)進口他人專利產品的行為。這是保護專利的進口權。由于專利權具有地域性,在專利權獲得領域以外生產的專利產品不構成專利侵權,但只有專利權人同意才能將該產品輸入到專利權保護區域,其他人擅自進口行為構成侵權;
(5)使用他人專利方法的行為。專利方法使用范圍的保護是由權利要求書確定的。一種方法可能有多種用途,甚至可能有跨技術領域的用途。如果第三人把專利方法應用于其他領域,而且又不是相近的技術領域,在專利權人的權利要求書中未記載這種跨領域的用途,所實現的技術效果在專利說明書中也沒有記載,則第三人使用該方法的行為不構成侵權。
知識產權所面對的風險有哪些
知識產權法律風險指企業經營過程中有意或無意對他人知識產權構成侵害的風險,以及內部職工、交易對方及競爭對手因各種原因給本企業造成的知識產權侵權風險。
在工商管理機關核準企業名稱時,行政區劃、行業、組織形式一般都已經確定,只有字號需要選擇確定,并經核準。企業名稱如同人的名字,一般人都希望通過好的名字引起相關公眾的注意,在使用中形成自己的品牌,并且企業名稱(字號部分)本身就是受法律保護的權利。但使用不當,則會給自己帶來巨大的風險,特別是,有些企業在設立過程中出于“搭他人便車”的動機,有意無意地讓自己的企業字號與他人的企業字號、商標等相似甚至相同,這往往會給自己的企業帶來意想不到的侵權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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