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冒注冊商標的違法行為及行為后果
2020-05-12 12:03:14 閱讀(442)
社會整體對于知識產權的意識在增強,我國知識產權保護體系也在不斷完善。消費群體對于品牌意思的提高,也促使部分商家難以抵擋經濟誘惑,選擇“假冒注冊商標”的不正當獲益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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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來,假冒注冊商標的行為頻繁發生,有部分 企業甚至不知道自己的經營行為已經屬于假冒注冊商標行為,下面小萬整理了常見的假冒注冊商標的行為以及行為后果。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一十三條規定,假冒注冊商標罪,是指違反國家商標管理法規,未經注冊商標所有人許可,在同一種商品上使用與其注冊商標相同的商標,情節嚴重的行為。
※ 假冒注冊商標的行為主要有以下四種:
1、在同一種商品上使用與他人注冊商標相同的商標;
2、在同一種商品上使用與他人注冊商標相近似的商標;
3、在類似商品上使用與他人注冊商標相同的商標;
4、在類似商品上使用與他人注冊商標相近似的商標。
※ 假冒注冊商標的行為后果:
刑事后果:沒有經過注冊商標所有人許可,在同一種商品上使用與其注冊商標相同的商標,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民事后果:未經注冊商標所有人許可,在同一種商品或類似商品上使用與其注冊商標相同或近似商標,違反了我國《商標法》對商標的保護,注冊商標所有人有權要求假冒注冊商標者停止假冒行為并賠償注冊商標所有人的損失。
提示:假冒注冊商標行為,根據不同的行為方式和涉及的數額不同,相應的行為結果也不同,可能構成的結果是民事侵權、行政違法、刑事犯罪。尊法守法是每個公民的行為準則,是企業獲利的行為框架,賺取合法利益才是長久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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